明日,包括《电子签名法》、《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》在内的17部全国性法律法规正式实施。这些法律法规涉及包括汽车买卖、铁路运输安全、环境保护、电子商务等多个领域,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。
《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》规定,国家从4月1日开始将对汽车实行品牌销售,也就是说只有获得品牌授权的汽车经销商才能销售汽车,生产商不能直接向消费者销售汽车。
《实施办法》对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问题作了详细规定。今后,汽车经销商应当实行明码标价,除必须明确标明汽车价格外,还应当在显著位置明示各项收费标准。依据规定,汽车供应商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停产车型,保证配件供应,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点相距不得超过150公里。
《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规定,进口具有整车特征零件将按整车征税。
《办法》明确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进口汽车零部件构成整车特征:进口全散件或半散件组装汽车的;进口车身(含驾驶室)、发动机两大总成装车的;进口车身(含驾驶室)和发动机两大总成之一及其他3个总成(系统)以上装车的;进口除车身(含驾驶室)和发动机两大总成以外其他5个总成(系统)以上装车的;进口零部件的价格总和达到该车型整车总价格的60%及以上的(此条明年7月生效)。
从明天开始,去当东西就可以少交钱了。商务部和公安部联合颁布的《典当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明日实施后,典当物品的综合费用和利息都将下调。
目前,典当行收费分为综合费用和典当利息两个部分。新《办法》首次把“质押典当业务”又分成“动产质押典当业务”和“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”。如黄金珠宝首饰等动产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将从原来的4.5%降低到“不得超过当金的4.2%”。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月综合费率将从原来的3%调整为2.7%,而利息则按银行半年期利率执行。
为提高典当行的可靠性,新《办法》还提高典当行的设立门槛。办法规定,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;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,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;从事有价证券、经营权、专利权等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典当行,注册资本最低为1000万元。
明日实施的《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》对认证机构的资格及认证进行了详细规定,取得信息产业部核准的资格才能开展认证业务。《办法》规定,电子认证服务机构,应当具备的条件主要包括: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;从事电子认证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、运营管理人员、安全管理人员和客户服务人员不少于30名。